23

月投保金額及保險費率

  1. 一、月投保金額
    1. (一)、月投保金額是計算保險費及各項給付金額的基準,在國民年金施行第 1 年,以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(當時為 17,280 元)為月投保金額;第 2 年起,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 5% 時,即依該成長率調整。
    2. (二)、消費者物價指數之計算,是以主計總處公布之前 1 年 10 月至該年 9 月底為止 12 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認定。當物價指數較上次公告調整月投保金額時之指數,累計成長率達 5% 以上時,就按該成長率調整。
    3. (三)、消費者物價指數之累計成長率由本局按年度計算,如需調整月投保金額時,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(102年7月22日以前為內政部;102年7月23日以後為衛生福利部)核定公告,並自公告之次年 1 月起生效。
    4. (四)、歷年月投保金額
97年~103年 17,280元
104年~ 18,282元

友情連結

台北市政府勞動局
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台北市企劃經理人職業工會
台北市百貨行售貨職業工會
新北市企劃經理人職業工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