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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充保費說明及試算

很多人對於二代健保要徵收保費的項目還是不太清楚,以下提供公式及案例,希望可以幫助大家更了解二代健保!

1.   高額獎金:

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=(全年累計獎金-(投保金額)×4倍)

補充保險費=獎金之費基×2%

(本次獎金與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比較,以較小之金額為獎金之費基, 超過1,000萬,以1,000萬元計算。)

案例:

投保薪資為21000,其中最少的一次獎金為10100,全年累計獎金為100,000(超過21000的4倍)

補充保險費=本次獎金與累計超過4倍投保金額之獎金比較,以較小之金額為獎金之費基 x 2%

 

2.   兼職薪資

兼職薪資所得×2%=補充保險費
( 當不足5,000元時不收取補充保險費,當金額超過1,000萬元,以1,000萬元計算。)

案例:

小蘭白天在公司當行政人員,晚上在餐廳打工,薪資為11000補充保險費=11000×2%=220元

 

3.   執行業務收入

執行業務收入×2%=補充保險費

(當不足5,000元時不收取補充保險費,當金額超過1,000萬元,以1,000萬元計算。)

案例:

阿正本業是保險業務專員,利用下班時間寫稿,稿費收入為20000元

補充保險費=20000×2%=400

※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、技師、醫師、藥師、著作人、代書、工匠和表演人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的業務收入或演技收入,皆為此類。

 

4.   股利所得

分為股東及負責人兩種的試算公式:

股東─股利總額(含可扣抵稅額)×2%=補充保險費

負責人─(股利總額(含可扣抵稅額)-年度任雇主期間之投保金額總額)×2%=補充保險費

案例:

郭先生是公司的股東及負責人,108年以18萬2千的健保投保薪資投保在公司。109年8月公司發給 郭 先生500萬元的股利總額(股利淨額加可扣抵稅額)

可列入股利所得=18萬2千x12個月=218萬4千

計算補充保費之股利所得=500萬元-218萬4千=281萬6000元

補充保險費=281萬6000元×2%=5萬6320元

 

5.   利息所得

利息x2%=補充保險費

(當不足5,000元時不收取補充保險費,當金額超過1,000萬元,以1,000萬元計算。)

案例:

小芳在銀行有多筆定存,其中一筆的利息為5500元

補充保險費=5500元x2%=110元

 

6.   租金收入

 

承租人

出租人

是否收取補充保險費

非個人(如公司)

保險對象

非個人(如公司)

非個人(如公司)

個人

非個人(如公司)

個人

保險對象

 

租金收入(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)x2%=補充保險費

案例:

張媽媽出租套房給某家科技公司作為該公司員工的宿舍,租金為60000元

補充保險費=60000元x2%=12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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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
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台北市企劃經理人職業工會
台北市百貨行售貨職業工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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